蓝奥体育公园违法用地案例
一、基本案情
(一)时间:2016年—2017年
(二)地点:番禺区华龙镇金山大道西北侧蓝奥体育旅游公园
(三)人物:蓝奥公司
(四)事件:违法用地(照片)、违法出租。
(五)争点:送达、现场勘验笔录、签名
二、送达
(一)本案使用了很多送达方法:
1、电话联系:不接(但在调查阶段是接的)
2、工商注册住所地送达: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农业大观园路段处
3、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办公地址送达:没有人
5、留置于违法用地现场的外墙上。
(二)法院判决观点
本案中,被上诉人经营的蓝澳体育旅游公园大门外的水泥墙并非被上诉人的住所地或办公地址,上诉人将上述法律文书张贴在该公园大门外的水泥墙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被上诉人亦提出没有收到上述文书,故应当认定上诉人对上述文书没有进行合法送达。
(三)行政处罚案件的送达
1、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1条规定,以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第9点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中各种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或参照《民事诉讼法》的关于送达规定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87-95条及28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0-141条比较系统、全面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送达。
此外,还有一些司法文件如最⾼⼈⺠法院2017年7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步加强⺠事送达⼯作的若⼲意⻅》(法发〔2017〕1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
2、各种送达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88条—第95条按照条款先后规定了七种送达方式,这种顺序安排,实际上也是实务中适用各种送达方式的顺序。
(1)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可电子送达;电子送达的方式不限于电子邮件送达,而是涵盖短信、微信、诉讼平台等多元化渠道;
(2)未取得同意情况下的送达方式次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四)直接送达
1、法律依据:
2、直接送达的方式:
3、直接送达的对象:
4、直接送达注意事项:
5、直接送达的核心要义。
(五)留置送达
1、法律依据:
2、留置送达的条件
3、留置送达的场所
4、留置送达的方式
(六)邮寄送达
1、法律规定:
2、邮寄送达的适用条件:
3、邮寄送达的注意事项:
(七)公告送达
1、法律依据
2、公告送达的前提条件
3、下落不明的认定标准
4、公告的场所
(八)关于电话送达
《民事送达意见》还规定了电话送达制度。该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对于移动通信工具能够接通但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可以采取电话送达的方式,由送达人员告知当事人法律文书内容,并记录拨打、接听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送达法律文书内容,通话过程应当录音以存卷备查。不过,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电话那头的接听人就是行政相对人。
(九)发现更多的送达地址
《民事送达意见》第八条规定了其他发现送达地址的方法,并且这些地址还优先于未经实地走访调查的住所地址。
三、关于本案的现场勘验笔录
本案的违法用地地块呈点状散布在450多亩的大范围内(体育旅游公园)。在第一轮的诉讼中,我们提交的《现场勘验笔录》只有大范围地块的位置、面积等,没有清晰标出每个点状违法用地图斑的位置、面积,以及与土规套图。
四、关于本案的签名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签名或按指印改成“签名并按指印”
签名不能伪装,要工笔正楷可辨认;指印要清晰,可司法鉴定。
五、关于实际控制人
要有确凿的证据。法律事实≠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