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务中如何办理产权注销?
一、启动方式——谁来申请(发起)?
(一)依申请注销登记:由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二)依嘱托注销登记: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嘱托不动产不动产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照嘱托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三)依职权注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自行启动程序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了“依职权注销登记”,但未规定适用条件。
依职权注销登记的行政风险非常大。
拓展:广州的代理人制度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代理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代为处分不动产的,全部代理人应当共同代为申请,但委托书另有授权的除外。
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还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书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信息与已在登记机构备案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信息一致的,可免予提交。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标的物、委托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二条:“境内自然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现场,在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委托书。”
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细则》关于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2条(集体土地所有权)、第46条(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第59条(海域使用权、)第77条(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等规定注销登记的收件资料。核心资料有二:一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二是物权消灭的材料。
(二)佛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交的资料
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为例
三、由哪个部门办理?
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些地方规定可以在全市通办。佛山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名称为XX区不动产登记局。广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名称为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XX区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