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伦教街道千亩产业园区开发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顺伦街道发〔2021〕26 号

各村(社区)党委、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现将《伦教街道千亩产业园区开发奖励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伦教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7332983。

伦教街道办事处

2021 年 11 月 10 日

伦教街道千亩产业园区开发奖励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建设更美好伦教,对伦教街道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中,按照顺德区新发展理念建设的千亩产业园进行奖励, 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章 奖励方案

第二条 千亩产业园认定标准及认定审批流程

(一)认定标准:符合伦教发展目标与定位,园区总规划面积不低于 1000 亩,并按照伦教街道办事处规划要求建设,配合伦教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的新型综合产业园区。

(二)认定审批流程:实施单位组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 目界线图、补偿协议、银行支付凭证等),提交至伦教街道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小组办公室(以下称“街道村改办”)审核,经街道村改办初步审核后提交伦教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奖励对象

以“多宗归一”模式实施产业园开发的实施主体。

第四条 奖励上限

当上述实施主体因政府土地规划、产业布局等政策调整原因导致不能直接参与和享受土地二级开发收益时,街道从园区开发收益中提取奖励金,以实施主体已投入成本的19.36%作为最高奖励上限,向实施主体进行奖励。

第五条 奖励条件

当归宗主体归宗土地达 800 亩时,奖励资金按照实际收储亩数的归宗成本乘以实际奖励率对归宗主体进行发放;当归宗主体完成收储剩余土地亩数时,奖励资金按照实际收储亩数的归宗成本乘以实际奖励率对归宗主体进行发放。

归宗成本包括:归宗主体与原业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归宗所必需的配套中介费用,如测量、评估、保险等服务费用。

第六条 具体实施途径及步骤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根据本办法及自身实际情况,与街道村改办签订协议后向街道村改办提出奖励申请。奖励申请审核流程如下:

(一)初审。街道村改办对奖励申请进行受理,根据街道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计划、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专项奖励资金落实情况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二)复审。街道财政办根据专项奖励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资金安排。

(三)终审。奖励申请经初审、复审后,交街道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四)资金拨付。申请项目奖励资金额度审定后,由街道财政办根据审定意见按规定拨付。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街道村改办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并按规定做好相应的公示公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街道村改办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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