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惠州市惠城区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的通知
惠城府办〔2023〕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惠城区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惠州市惠城区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
根据惠城区经济发展情况、各镇(街道)发展水平、发展特点、社会经济建设情况、土地交易情况、人文环境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并结合基准地价成果综合分析,现对惠城区辖区范围内的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划分三级片区确定,补偿面积按照集体土地征收面积的15%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 片区 | 镇(街道) | 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单位地价(元/平方米) |
1 | 一级片区 | 桥东街道、桥西街道、龙丰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河南岸街道、小金口街道、水口街道 | 1,900.00 |
2 | 二级片区 | 三栋镇、汝湖镇、马安镇 | 1,600.00 |
3 | 三级片区 | 横沥镇、芦洲镇 | 1,300.00 |
上述标准自2023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标准施行前已依法批准并实施征地、政府承诺或者征地协议约定安排留用地且符合征地时留用地安排政策规定,但尚未落实的,在尊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愿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本标准的单位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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