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旧村庄全面改造复建费用单价对应基数年度调整事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广州空港委):

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1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2020年度参考造价的通知》(穗建造价〔2021〕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办法》附件中的复建费用单价对应基数按30号文公布价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专此函达。

附件:复建费用一览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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