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宁县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调整)的通知

宁府规〔2018〕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修订调整的《广宁县征地补偿标准》已经第十六届县政府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广宁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府办〔2011〕55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广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广宁县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调整)

 

为了更好加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征地补偿标准作适当的调整,特制定本标准。  

一、我县辖区内征地补偿,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旅游用地、办公用地、市政建设用地、特殊用地等征地补偿适用本标准。  

二、征地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按附件1标准执行。  

四、连片青苗补偿按附件2标准执行。  

五、零星青苗补偿按附件3标准执行。  

六、其他树木补偿标准按附件4标准执行。  

七、征地涉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拆迁按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八、坟墓迁移按以下标准执行:土坟(含“百公”)2500元/穴,骨塔1500元/只,水泥、砖砌坟10000元/穴。  

九、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按征地总面积计算安排12%的红线面积给被征地的村集体作被征地留用地,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需制定专项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规定组织实施。  

十一、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如省、市、县政府(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的征地办、指挥部等)可另行出台补偿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否则适用本标准。  

十二、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  

2、连片青苗补偿标准  

3、零星青苗补偿标准  

4、其他树木补偿标准


 

附件2

连片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3  

零星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4  

其他树木补偿标准

一、九里香: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5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到于8厘米的30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600元/棵。  

二、桂花树: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5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300元/棵。  

三、鸡蛋花树、白玉兰: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5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7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1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200元/棵,米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20厘米的300元/棵。  

四、柳树、白榄、乌榄、榕树、秋枫、松柏、木棉、紫薇:米径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5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1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200元/棵,米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20厘米的300元/棵。  

五、苏铁:苗高小于或等于50厘米的22元/棵,苗高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0厘米的65元/棵,苗高大于8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10厘米的150元/棵,苗高大于11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30厘米的200元/棵。  

六、大王椰:地径小于或等于35厘米,净干高1.5米以下的300元/棵,地径大于3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40厘米,净干高1.6—2米的380元/棵,地径大于4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45厘米,净干高2.1—2.5米的490元/棵,地径大于4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0厘米,净干高2.6—3米的650元/棵,地径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5厘米,净干高3.1—3.5米的800元/棵,地径大于5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60厘米,净干高3.6—4米的1200元/棵。  

七、阴香(青竹桂)树:米径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95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55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250元/棵。  

八、红豆杉(海南红豆):米径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14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70元/棵。  

九、小叶榄仁:米径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175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335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600元/棵,米径大于1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930元/棵。  

十、樟树:胸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5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50元/棵,胸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到于8厘米的30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800元/棵,胸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20厘米的1500元/棵。  

十一、罗汉松、黄花梨、檀香、降香、沉香树:胸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8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200元/棵,胸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8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500元/棵,胸径大于12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1000元/棵(连片种植的按照每亩89棵的标准计算)。  

十二、速生桉树:米径小于或等于7厘米的15元/棵,米径大于7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30元/棵,米径大于12厘米的40元/棵(连片种植的按照每亩110棵的标准计算)。  

十三、朱槿(大红花):地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0元/棵,地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25元/棵,地径大于5厘米的30元/棵(连片种植的按照每亩150棵的标准计算)。  

十四、白花油茶、红花油茶:连片种植的1年苗2000元/亩,2年苗3000元/亩,3年苗5000元/亩,4年树龄12600元/亩,5年树龄17640元/亩,6年以上(含6年)树龄25200元/亩;零星种植的6年以上(含6年)树龄315元/棵。  

十五、白银香:一年生以上、胸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胸径(米径)大于1厘米而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40元/棵;胸径等于6厘米的60元/棵;胸径等于7厘米的70元/棵;胸径等于8厘米的8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160元/棵;胸径大于1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450元/棵;胸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8厘米的在45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300元/棵;胸径大于1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20厘米的,在135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500元/棵,胸径大于20厘米以上部分的,在235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800元/棵。  

十六、竹柏:一年生以上、胸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胸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7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100元/棵;胸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0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在20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100元/棵;胸径大于12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在60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200元/棵;胸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8厘米的,在120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250元/棵;胸径大于18厘米以上部分的,在195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350元/棵。  

十七、山含笑花: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6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十八、含笑花: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8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十九、紫色含笑: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二十、金叶含笑: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350元/棵。  

二十一、金花茶: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350元/棵。  

二十二、幌伞枫:一年生以上、胸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胸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3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厘米的50元/棵;胸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8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120元/棵;胸径大于12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8厘米的200元/棵,胸径大于18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二十三、火力蓝: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3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5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以上的80元/棵。  

二十四、人参果: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二十五、红继木球形: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6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以上的150元/棵。  

二十六、澳洲火焰木: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5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8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以上的100元/棵。  

二十七、映山红(落山盘景树桩):一年生以上、冠幅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10元/棵;冠幅小于或等于50厘米的200元/棵;冠幅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0厘米以下400元/棵;冠幅大于100厘米以上1000元/棵。  

二十八、台湾樱花: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3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8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9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9厘米以上的180元/棵。  

二十九、黄枝仔:高度小于或等于50厘米以下且冠幅小于或等于50厘米以下的50元/棵;高度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0厘米且冠幅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0厘米的120元/棵;高度大于150厘米以上且冠幅大于100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三十、树径的计算方法:树径按测量基准点不同,分为胸径、米径、地径、基径四种形式;胸径是指距地面往上1.3米处的树干直径;米径是指距地面往上1.0米处的树干直径;地径是指距地面往上0.2米处的树干直径;基径是指距地面根颈处的树干直径。  

三十一、其他未列入本标准补偿范围的种类可参照同类别的标准补偿或参照市场价格协商补偿,如协商不成,可由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测算值作一次性补偿。  

 


 

附件2

连片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3

零星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4

其他树木补偿标准

一、九里香: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5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到于8厘米的30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600元/棵。

二、桂花树: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5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300元/棵。

三、鸡蛋花树、白玉兰: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5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7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1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200元/棵,米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20厘米的300元/棵。

四、柳树、白榄、乌榄、榕树、秋枫、松柏、木棉、紫薇:米径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5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1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200元/棵,米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20厘米的300元/棵。

五、苏铁:苗高小于或等于50厘米的22元/棵,苗高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0厘米的65元/棵,苗高大于8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10厘米的150元/棵,苗高大于11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30厘米的200元/棵。

六、大王椰:地径小于或等于35厘米,净干高1.5米以下的300元/棵,地径大于3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40厘米,净干高1.6—2米的380元/棵,地径大于4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45厘米,净干高2.1—2.5米的490元/棵,地径大于4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0厘米,净干高2.6—3米的650元/棵,地径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5厘米,净干高3.1—3.5米的800元/棵,地径大于5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60厘米,净干高3.6—4米的1200元/棵。

七、阴香(青竹桂)树:米径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95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55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250元/棵。

八、红豆杉(海南红豆):米径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14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70元/棵。

九、小叶榄仁:米径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175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335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600元/棵,米径大于1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930元/棵。

十、樟树:胸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5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50元/棵,胸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到于8厘米的30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800元/棵,胸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20厘米的1500元/棵。

十一、罗汉松、黄花梨、檀香、降香、沉香树:胸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8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200元/棵,胸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8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500元/棵,胸径大于12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1000元/棵(连片种植的按照每亩89棵的标准计算)。

十二、速生桉树:米径小于或等于7厘米的15元/棵,米径大于7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30元/棵,米径大于12厘米的40元/棵(连片种植的按照每亩110棵的标准计算)。

十三、朱槿(大红花):地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0元/棵,地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25元/棵,地径大于5厘米的30元/棵(连片种植的按照每亩150棵的标准计算)。

十四、白花油茶、红花油茶:连片种植的1年苗2000元/亩,2年苗3000元/亩,3年苗5000元/亩,4年树龄12600元/亩,5年树龄17640元/亩,6年以上(含6年)树龄25200元/亩;零星种植的6年以上(含6年)树龄315元/棵。

十五、白银香:一年生以上、胸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胸径(米径)大于1厘米而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2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40元/棵;胸径等于6厘米的60元/棵;胸径等于7厘米的70元/棵;胸径等于8厘米的8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160元/棵;胸径大于1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450元/棵;胸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8厘米的在45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300元/棵;胸径大于1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20厘米的,在135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500元/棵,胸径大于20厘米以上部分的,在235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800元/棵。

十六、竹柏:一年生以上、胸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胸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7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6厘米的100元/棵;胸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0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在20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100元/棵;胸径大于12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5厘米的,在60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200元/棵;胸径大于1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8厘米的,在120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250元/棵;胸径大于18厘米以上部分的,在1950元/棵的基础上,每增1厘米补偿350元/棵。

十七、山含笑花: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6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十八、含笑花: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8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十九、紫色含笑: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二十、金叶含笑: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350元/棵。

二十一、金花茶: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25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以上的350元/棵。

二十二、幌伞枫:一年生以上、胸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胸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30元/棵;胸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厘米的50元/棵;胸径大于5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80元/棵;胸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2厘米的120元/棵;胸径大于12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8厘米的200元/棵,胸径大于18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二十三、火力蓝: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3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5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以上的80元/棵。

二十四、人参果: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15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二十五、红继木球形: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6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以上的150元/棵。

二十六、澳洲火焰木: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5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80元/棵,米径大于5厘米以上的100元/棵。

二十七、映山红(落山盘景树桩):一年生以上、冠幅小于或等于10厘米的10元/棵;冠幅小于或等于50厘米的200元/棵;冠幅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0厘米以下400元/棵;冠幅大于100厘米以上1000元/棵。

二十八、台湾樱花:一年生以上、米径小于或等于1厘米的10元/棵;米径小于或等于3厘米的30元/棵;米径大于3厘米而小于或等于5厘米的80元/棵;米径大于6厘米而小于或等于8厘米的100元/棵;米径大于8厘米而小于或等于9厘米的120元/棵;米径大于9厘米以上的180元/棵。

二十九、黄枝仔:高度小于或等于50厘米以下且冠幅小于或等于50厘米以下的50元/棵;高度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0厘米且冠幅大于50厘米而小于或等于100厘米的120元/棵;高度大于150厘米以上且冠幅大于100厘米以上的200元/棵。

三十、树径的计算方法:树径按测量基准点不同,分为胸径、米径、地径、基径四种形式;胸径是指距地面往上1.3米处的树干直径;米径是指距地面往上1.0米处的树干直径;地径是指距地面往上0.2米处的树干直径;基径是指距地面根颈处的树干直径。

三十一、其他未列入本标准补偿范围的种类可参照同类别的标准补偿或参照市场价格协商补偿,如协商不成,可由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测算值作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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