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
(基准日为二000年十月一日)
一、广州市土地级别划分及基准地价标准
1.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指商业、金融、保险、旅游、饮食、娱乐、办公等用途的用地。
商业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级别 | 商业地价 | 范围 |
一级 | 5850 | (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含道路两侧临街地块) 越华路—仓边路—中山四路—文德路—万福路—北京南路—沿江中路—解放南路—解放中路—府前路—吉祥路—越华路 |
二级 | 4560 | (除上述级别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含道路两侧临街地块) 区域一: 环市西路—环市中路—环市东路—农林下路—曙前路—龟岗大马路—新河埔浦—东湖路—珠江(含沙面岛)—六二三路—大同路—宝华路—华贵路—荔湾路—东风西路—站前路—站南路—环市西路 区域二: 天河火车站—林和东路—体育东路—天河南一路—体育西路—天河北路—林和西路—天河火车站 |
三级 | 3290 | (除上述级别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含道路两侧临街地块) 西湾路—站西路—京广铁路—解放北路—机场路—广园中路—麓景路—麓湖路—恒福路—永福路—广园东路—五山路—石牌东路—黄埔大道西—华南大道—珠江(含二沙岛)—东晓路—昌岗东路—昌岗路—宝岗大道—海珠涌—珠江—增埗河—西湾路 |
四级 | 2120 | (除上述级别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含道路两侧临街地块) 北环高速路—广花二路—广花三路—水边街—岗贝路—机场入口处—白云机场(除跑道)—机场东路—金钟横路—大金钟路—北环高速路—同和路—南方医院(包含)—沙太路—北环高速路沙河出口—燕岭路—天福路—广深铁路—口岗新街—口岗大街—中山大道—科韵路—黄埔大道中—员村三横路—员村新街—员村二横路—员村西路—华南大道—珠江—广州大道南—新港西路—晓港中马路—泰沙路—江泰路—工业大道中—昌岗西路—鹤洞路—花地大道中—浣花路—茶滘路—东教北路—芳村大道中—花地河—珠江—增埗河—北环高速路 |
五级 | 1340 | (除上述级别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含道路两侧临街地块) 卫生河—石井路—西槎路—棠溪新街—广花四路—广花五路—黄石路—广从公路—华南大道(含规划段)—广园东路—东环高速路—中山大道东—大沙地西—大沙地东—乌涌—珠江—东环高速路—黄埔涌—华南大道—新滘南路—广州大道南—南州路—工业大道南—珠江—鹤洞路—花地河—葵蓬涌—南海市边界—珠江—白沙河—珠江—卫生河 |
六级 | 820 | (除上述级别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流溪河—新市镇北界—同和镇北界—天河区北界—大沙镇北界、东界—广深公路—增城市边界—东江—珠江南支水道—花地河—南海市边界—流溪河 |
七级 | 530 | 江高镇、龙归镇、人和镇、蚌湖镇、太和镇 |
八级 | 350 | 神山镇、雅瑶镇、钟落潭镇、竹料镇、良田镇、九佛镇、罗岗镇、长洲镇、南岗镇广深公路以北区域 |
2.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指多层、高层住宅、别墅等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级别 | 基准地价 | 范围 |
一级 | 3800 | 二沙岛 |
二级 | 2660 | (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环市西路—环市中路—环市东路—麓湖路—恒福路—永泰路—淘金路—太和岗路—先烈中路—环市东路—广州大道北—天河北路—天河东路—黄埔大道西—华南大道—珠江(含沙面)—六二三路—人民南路—人民中路—人民北路—环市西路 |
三级 | 1850 | (除上述范围外,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铁路芳村支线(南岸段)—站前路—站南路—环市西路—解放北路—机场路—广园中路—广园东路—永福路—先烈东路—沙河大街—禺东西路—广园东路—五山路—中山大道—华南大道—珠江—广州大道南—新港西路—昌岗东路—昌岗中路—宝岗大道—珠江—珠江隧道—黄沙大道—铁路芳村支线(南岸段) |
四级 | 1270 | (除上述范围外,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增埗河—石井河—北环高速路—广花二路—广花三路—广花四路—白云机场(包含)—白云山西麓—白云山南麓—北环高速路—华南大道—广深铁路—口岗新街—口岗大街—中山大道—科韵路—员村四横东路—珠江—黄埔涌—新港中路—广州大道南—新窖镇北界—江南大道南—江燕路—工业大道中—昌岗西路—珠江—增埗河 |
五级 | 810 | (除上述范围外,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黄石路—广从公路—华南大道(含规划段)—广深铁路—东环高速路—中山大道东—大沙地西—大沙地东—乌涌—珠江—东环高速路—黄埔涌—华南大道—新滘南路—广州大道南—南洲路—工业大道南—石岗路—珠江—鹤洞路—花地大道南—花地河—葵蓬涌—南海市边界—珠江—卫生河—石井河—黄石路 |
六级 | 520 | 区域一:(除上述级别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 流溪河—新市镇北界—同和镇北界—天河区北界—大沙镇北界、东界—珠江南支水道—花地河—南海市边界—流溪河 区域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
七级 | 340 | 江高镇、龙归镇、人和镇、蚌湖镇、太和镇、沙涌街、南岗镇、长洲镇 |
八级 | 230 | 神山镇、雅瑶镇、钟落潭镇、竹料镇、良田镇、九佛镇 |
3.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仓储、堆场、交通及直接为生产营运服务的附属设施等用地。
工业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地面面积)
级别 | 基准地价 | 范围 |
一级 | 1580 | (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环市西路—环市中路—环市东路—麓湖路—恒福路—永泰路—淘金路—太和岗路—先烈中路—水荫路—广州大道北—天河北路—林和西路—天河火车站—天河东路—黄埔大道西—华南大道—珠江—大同路—华贵路—荔湾路—东风西路—站前路—环市西路 |
二级 | 940 | (除上述级别范围外,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增埗河—西湾路—站西路—广园西路—广园中路—广园东路—广深铁路—华南大道—中山大道—科韵路—员村四横东路—珠江—广州大道南—新港西路—昌岗东路—昌岗中路—昌岗西路—珠江—沙贝海—增埗河 |
三级 | 570 | 区域一:(除上述级别范围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珠江—石门水厂北面小涌—石庆路—石沙路—黄石路—广从公路—华南大道(含规划段)—北环高速路—东环高速路—广深铁路—乌涌—珠江—黄埔涌—新港中路—石榴岗路—新滘南路—广州大道南—珠江—花地河—葵蓬涌—南海市边界—沙贝海—珠江 区域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
四级 | 380 | (除上述级别外,由以下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流溪河—新市镇北界—同和镇北界—天河区北界—大沙镇北界、东界—广深铁路——增城市边界——东江——横滘涌——珠江南支水道(含长洲镇)—花地河—南海市边界—流溪河 |
五级 | 270 | 江高镇、龙归镇、人和镇、蚌湖镇、太和镇、科学城、云埔工业区及南岗镇除上述级别外的区域 |
六级 | 210 | 神山镇、雅瑶镇、钟落潭镇、竹料镇、良田镇 |
七级 | 180 | 九佛镇、罗岗镇(除科学城及云埔工业区) |
二、有关基准地价的说明
1.本基准地价是指在本价格基准日所具备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已有的公建配套设施条件下国有土地平整后的价格,含土地取得费及相关税费、土地凭证费、利息和土地所有权收益。
2.本基准地价为各用途土地在法定最高使用年限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为个级别范围内各路段或区域在商业使用的合理层数下的平均楼面地价。
4.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各级别区域多层、高层住宅在合理建筑层数下的平均楼面价。别墅用地按地面面积计算,其地价为所在各级别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3倍。
5.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在各级别区域平均合理容积率下的平均地面地价。
三、基准地价的应用
1.本基准地价适用于指导土地一级市场中零星开发用地实行统包征地拆迁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确定。成片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底价的确定应在本基准地价基础上加上应由土地使用者合理分摊的开发费用及相关税费、利息(珠江新城除外)。
2.本基准地价可用于指导土地二级市场交易,适用于土地转让、抵押、作价入股、清算核资、房地产纠纷等涉及的土地估价。
3.由使用单位自行征地拆迁的用地,其出让金以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计收,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另行制定公布。
四、其他事项
1.以基准地价为基础评估宗地标定地价时,可根据具体宗地各种地价影响因素与基准地价对应的土地级别区域中各影响因素的整体平均状况的差别进行商服繁华度、交通便捷度、城市基础设施完备度、环境质量优劣度、规划前景等区域因素和楼层(容积率)等个别因素修正,并可结合市场状况作相应调整。
2.基准地价公布以后,将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每隔2-3年调整修订一次。修订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
3.市属县级市基准地价的制订和公布,按《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基准地价的运用由广州市国土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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