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浙特镇办【2015】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经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公布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同时,按照“培育一批、创建一批、命名一批”的工作要求,建立梯度创建工作机制,在今后工作中分期分批公布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三个层次的名单,在全省形成梯度培育、上下联动、滚动推进的特色小镇创建格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开展培育创建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指导,推进培育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附件: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杭州市: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江干丁兰智慧小镇、西湖云栖小镇、西湖龙坞茶镇、余杭梦想小镇、余杭艺尚小镇、富阳硅谷小镇、桐庐健康小镇、临安云制造小镇。

  宁波市:江北动力小镇、梅山海洋金融小镇、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温州市:瓯海时尚智造小镇、苍南台商小镇。

  湖州市:湖州丝绸小镇、南浔善琏湖笔小镇、德清地理信息小镇。

  嘉兴市:南湖基金小镇、嘉善巧克力甜蜜小镇、海盐核电小镇、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桐乡毛衫时尚小镇。

  绍兴市:越城黄酒小镇、诸暨袜艺小镇。

  金华市:义乌丝路金融小镇、武义温泉小镇、磐安江南药镇。

  衢州市:龙游红木小镇、常山赏石小镇、开化根缘小镇。

  台州市:黄岩智能模具小镇、路桥沃尔沃小镇、仙居神仙氧吧小镇。

  丽水市:莲都古堰画乡小镇、龙泉青瓷小镇、青田石雕小镇、景宁畲乡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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