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和《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的通知

粤国土资地籍发〔2007〕282号

广州市、韶关市、肇庆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国土资函〔2007〕779号)和《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国土资函〔2007〕635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和土地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

国土资函〔2007〕779号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与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的请示)(中铁建股改〔2007〕1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因重组改制并境内外上市的需要,委托北京华源土地评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估价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土地估价汇总报告已报我部备案,报告编号为“华源〔2007〕(估)字第103号”。

  二、本次重组改制涉及国有划拨土地428宗,总面积10593452.3263平方米,评估总地价424619.81万元(详见附件),其中拟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处置的349宗,总面积9851262.567平方米,评估总地价332910.06万元,拟办理出让手续的79宗,总面积742189.7593平方米,评估总地价91709.75万元。

  三、同意将上述349宗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原用途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投入批成立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当地地价水平和土地出让金标准,135236.42万元用于转增国家资本金,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

  你公司及有关用地单位应持本处置批准文件、作价出资土地转增国家资本金批准文件以及办理土地登记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四、你公司应在本复函下发后三个月内,将以下材料报我部备案:1.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对本次作价出资土地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准文件;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土地的具体配置情况。

  附件: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划拨)(略)

     2.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补办出让)(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

国土资函〔2007〕635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关于整体重组并境内外上市土地估价备案及土地资产具体处置的请示》(中铁程管〔2007〕3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因整体重组并境内外上市的需要,委托北京中地华夏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估价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土地估价汇总报告已报我部备案,报告编号为“(北京)中地华夏〔2007〕(估)字第066号”。

  二、本次重组改制并境内外上市项目涉及国有划拨土地467宗,总面积7457807.92平方米,评估总地价327999.1178万元(详见附件)。

  三、同意将上述467宗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原用途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投入拟成立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当地地价水平和土地出让金标准,131426.24万元用于转增国家资本金。

  你公司及有关用地单位应持本处置批准文件、作价出资土地转增国家资本金批准文件以及办理土地登记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四、你公司应在本批复下发后三个月内,将以下材料报我部备案:1.本次作价出资土地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准文件;2.你公司对上述土地的具体配置情况。

  附件: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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