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粤国土资党字〔2013〕1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根据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考核组织实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党廉办)负责组织实施,厅党廉办会同人事处、党办等部门组成责任制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各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相应成立纪检监察、人事、党务等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责任制检查考核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与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同步组织实施。

二、检查考核对象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各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任务情况;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廉政建设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情况;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情况;落实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情况。

根据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检查考核内容。

四、检查考核评分、评定等次标准

检查考核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参考量化评分结果,综合厅党廉办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评定等次。

(一)检查考核评定等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

(二)检查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检查考核量化评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的可评为“好”等次,70-89分可评为“较好”等次,60-69分评为“一般”等次,59分以下评为“差”等次。

量化评分由领导班子成员自我评分、民主测评分和上级检查考核综合评分构成,领导班子成员自我评分占30%,民主测评分占40%,上级检查考核综合评分占30%。

《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民主测评表》中“好”、“较好”、“一般”、“差”的分值,先按每一张有效票“好”计95分,“较好”计80分,“一般”计65分,“差”计55分,算出平均值为民主测评分。

五、检查考核程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分为征求群众意见、上级检查考核、厅党组评定检查考核结果三个阶段进行。

(一)征求群众意见

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正职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应当以述职述廉书面报告的形式在本单位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可采取内网传阅、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应包括本单位干部群众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

(二)上级检查考核

1、口头述责。按照《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召开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听取主要领导报告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在听取述责人自述后,针对述责有关情况进行询问,由述责人现场回答;讲评意见在反馈意见时一并提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均需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

2、民主测评。召开干部大会,由厅检查考核小组组长主持会议,被检查考核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先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班子正职分别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致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然后,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与测评总人数的90%。由厅检查考核小组汇总统计,将测评结果填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民主测评表》、《党政领导班子责任考核登记表》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考核登记表》。

3、个别谈话。厅检查考核小组分别与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征求意见建议、了解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必要时,也可将谈话扩大到其他干部。

4、查阅资料。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表》的内容,查阅核对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文件资料。

5、反馈意见。厅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集体讨论提出对被抽查考核单位的综合评定分值、等次意见,然后向该单位反馈检查考核意见。反馈意见内容包括:讲评该单位第一责任人述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情况、主要亮点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要求和努力方向,以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拟评定分值、等次意见。

6、公示结果。厅检查考核小组对被检查考核单位考核拟定等次,应在该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被检查考核单位党廉办配合将公示情况报厅党廉办。公示期间,对群众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如实报告。

(三)厅党组评定检查考核结果

1、报告情况。厅检查考核小组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厅党廉办书面报告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评定分值、等次意见,递交相关考核材料。在检查考核期间,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厅党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2、汇总情况。厅党廉办收集汇总各检查考核小组提交的检查考核报告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提出各检查考核单位年度考核评定分值、评定等次意见。

3、评定结果。厅党组(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厅党廉办的考核评定意见,评定检查考核结果。

六、检查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

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等次为“一般”或“差”的单位、个人,由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对考核等次为 “差”的单位、个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党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是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检查考核结果报厅人事处备案,并抄报当地市委、市纪委。

各市局对县(市、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可参照本办法制定。

附件:1.《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民主测评表》(略)

   2.《党政领导班子责任考核登记表》(略)

   3.《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考核登记表》(略)

发表评论与建议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