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项目收件资料清单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项目收件资料清单

文件资料名称

出具单位

原件

复印件

基本资料

1

关于审批“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

改造主体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2

改造方案

改造主体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3

申请用地以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相关材料

区(县级市)改造机构

4

改造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成果

是、区(县级市)规划部门(盖章确认)

5

“三旧”改造地块图斑统计表

区(县级市)“三旧”改造机构(盖章确认)

6

“三旧”改造用地宗地档案情况表

区(县级市)“三旧”改造机构(盖章确认)

7

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土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区国土房管分局(县级市局)

8

按照用地行为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的凭证

区国土房管分局(县级市局)

9

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单位(盖章确认)

10

《“三旧”改造项目土地房屋权属确认的函》

区国土房管分局(县级市局)

11

比例尺为1:10000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区国土房管分局(县级市局)

12

土地利用总规划图(国土部门盖章确认)

区国土房管分局(县级市局)

13

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留用地指标核实定书

区国土房管分局(县级市局)

14

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的补偿协议及补偿兑现凭证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用地单位

15

用地单位在广州市设立“三旧”改造项目公司的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其他

16

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区国土房管分局(县级市局)

√(1份)

17

18

注意事项:

1、经审核,如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本受理回执即为立案通知书。我办将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完善征收手续需增加上报审批的1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届时请凭本受理回执和个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前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夏24楼领取相关文件。

2、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办将自收到申请材之日5个工作日内通知送案单位补正。办理时限自材料补正齐备之日计算。提交外部会议审议或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间。

3、申请单位应按《“三旧”改造用地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材料目录》要求准备材料(完善征收手续提供八份,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提供四份),复印件需查验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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