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广州市城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五图一书)成果技术指引》的通知
穗规发〔2001〕292号
各规划设计单位、各开发公司、各区规划分局、各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局各业务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州市城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根据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广州市城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五图一书)成果技术指引》。
《广州市城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五图一书)成果技术指引》(下简称《指引》)是本市城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成果内容和深度要求的技术性指引,是作为现执行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的通知》(穗规法字〔1996〕第101号文)和《关于加强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的补充通知》(穗规法字〔1999〕第60号文)的必要补充,今后送审城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内容与深度除按原两个《通知》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本《指引》的要求。
按上述要求,今后所报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方案其设计内容深度和申报资料必须依照《指引》的要求严格执行;各区规划分局、各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在受理本辖区内所属单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时,应遵照上述通知执行。
该《指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市规划局
二〇〇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请在用户中心修改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