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土资规函〔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系统与用地预审网络在线报备系统的衔接,部信息中心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以下简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用地预审电子报盘软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升级,并对电子报盘的有关内容作了相应调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电子报盘的申报要求

  (一)电子报件材料的制作要求。采用部升级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电子报盘软件(2.0版)制作预审项目电子报件材料。报盘软件、预审申请表、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lr.gov.cn中的政务大厅栏目)上下载。

  电子报件的制作,要遵循软件说明书的要求填写,不能以表格方式填写的文字材料要以材料(材料清单见表2)为单位制作成PDF文档,可通过原电子格式的文档转换成PDF文档(带红章的材料页必须通过扫描后插入PDF文档),也可直接扫描后再转成PDF文档(报盘软件附带扫描图像转PDF的工具),要求PDF文档在1:1的显示比例下文字清晰,页码顺序与纸质材料一致,单个项目报件电子材料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申报单位对电子化的附件材料与纸质附件材料的一致性负责。

  (二)土地分类标准要求。土地分类标准采用《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3〕231号),增加围填海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表示到二级地类及可调整地类。

  二、电子报盘申报方式

  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单位及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在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时,将电子报盘格式的电子报件刻制成光盘,同纸质报件一同报送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在2011年5月20日之后,所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需采用新版建设用地预审报盘软件(2.0版)制作,不符合制作要求的政务大厅将不予受理。

  三、电子报盘的内容

  (一)在用地预审申请表(附件1)中增加行业分类、项目批准类型(审批、核准、备案)、征地补偿标准、涉及围填海的增加了占用海域面积。

  (二)属《预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电子报盘材料中应增加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等内容。

  (三)矿山开发项目需提供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

  四、联系人及电话

  规划司:孔登魁(010)66558530

  政务大厅:刘明洲(010)66558741

  软件技术:范延平(010)66558655

  附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材料目录及要求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项目名称

行业分类

项目批准类型

项目批准机关

项目拟建地点

项目投资

(亿元)

项目建设依据

用地总规模

(公顷)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用地

围填海

耕地(基本农田)

项目功能分区用地情况

补充耕地

资金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邮政编码

备 注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材料目录及要求

结构化数据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

必备

格式要求

备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数据库表

统一申请表格式

附件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

必备

格式要求

备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PDF

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PDF

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省(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初审意见

PDF

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项目建设依据

PDF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

PDF

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补充耕地初步方案(以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的,须附具缴纳耕地开垦费的书面承诺)

占用耕地的

PDF

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纸介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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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规划修改专家论证意见

规划修改听证会纪要

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

属《预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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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

征地补偿标准

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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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涉及矿山开发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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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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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红章的页要求原件彩色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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